产前检查在我国受到特别的重视。其目的,是在孕、产期及产后的一段时间内,保障孕产妇、胎婴儿健康,降低母子的发病与死亡率。产前检查是围产医学的重要内容之一,其目的是及时发现、防治妊娠期病理现象,这不仅是提高妇幼保健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我国在开展计划生育,贯彻优生优育工作中的一个重要内容。
产前检查时间。产前检查时间一般从确诊早孕时开始。除行妇科检查了解软产道及盆腔内生殖器官有无异常外,检测血压作为基础血压,对有遗传病家族史或分娩史者行绒毛培养或抽取羊水进行染色体核型分析,以降低有先天性缺陷及遗传病儿的出生。定期检查可于妊娠20周左右开始,每3-4周查一次,妊娠7个月之后每两周查一次,最后一个月每周查一次。如有异常,应及时处理并酌情增加复查次数。
产前检查主要内容以及时间的安排
了解妊娠情况。通过询问孕妇年龄、胎次(妊娠次数,包括本次妊娠)、产次(妊娠28周以上自阴道分娩的次数)、本次妊娠情况(有无头痛、头昏、眼花、恶心、呕吐、心慌、气短、水肿及阴道流血等)、过去的分娩史(有无难产及产后出血史、胎儿大小及存活情况)以及既往健康情况(如有无心脏病、高血压等)作为对本次妊娠及分娩处理的参考。
了解具体预产期。一般情况下,计算的方法往往按末次月经的第一天计算,月份减3,日数加7,月份小于3的加9,日数仍加7,即为预产期。如孕妇记不清末次月经或系哺乳期孕,可根据早孕反应开始时间、胎动始觉时间及子宫底的高度等,大致作出估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