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今年2月17日晚,歌唱家李双江之子李天一与另外4个男孩儿一起,在北京五道口一家酒吧内,将一名喝醉酒的女孩儿带到湖北大厦一房间,轮流与该女孩儿发生性关系。该案被曝光轰动一时,引发公众高度关注。
案情回顾
李天一与另外4人涉嫌轮奸案
今年2月17日晚,歌唱家李双江之子李天一与另外4个男孩儿一起,在北京五道口一家酒吧内,将一名喝醉酒的女孩儿带到湖北大厦一房间,轮流与该女孩儿发生性关系。该案被曝光轰动一时,引发公众高度关注。
薛振源辞去李天一律师一职
而3月19日,李天一的母亲梦鸽听从朋友推荐,委托薛振源做其儿子的辩护律师。据了解,近日,薛振源发表声明辞去李天一案代理律师,至于为何薛振源辞去李天一律师一职,众说纷纭,而有知情人透露:“案情错综复杂,律师感到很烫手。李天一等5人涉案太深,加上梦鸽要求为儿子辩护的难度比较高。
也有知情人透露:“梦鸽要求太高,她要求薛振源写一公告,称李天一没有参与涉嫌强奸案这个事情,薛振源不愿写,压力很大”,薛振源因此辞去辩护工作。李天一的父母对此依然保持沉默。
轮奸被正式更名为“轮流发生性关系”
据财讯网报道称,已经沉寂多日的李天一案终于有了新进展。日前,李天一的第一位被曝光的代理律师薛怀源透露,已经辞去李天一律师一职。而同一时段,李天一涉嫌的轮奸案也被正式更名为轮流发生性关系了。于是,有网友戏谑,如果轮奸不叫轮奸,叫轮流发生性关系,那么杀人也不叫杀人,叫终止对方生长进程;贩毒不叫贩毒,叫兜售有瘾食品;赌博也不叫赌博,叫有奖励性娱乐,性贿赂就能变成谈恋爱了。
看似不经意的几个字改动,却足以让李天一轮奸案“逆天 ”。轮流发生性关系,强调发生性关系是在双方都同意的前提下进行,法律上可以不被追责,但轮奸和强奸则是强行发生性关系,最高可处死。
因此李天一案的这一轻巧改动,是对公众智商的公然侮辱。目前网上掀起了用轮流发生性关系造句的热潮,这是对社会不公正的一种调侃式抗议。
“酒后强奸不叫强奸”
李天一轮奸案的代理律师薛振源日前因扛不住压力辞职后不久,梦鸽又委托了新律师。两位新律师陈枢、王冉在网络发表声明,直指当今社会和舆论对其不公。受害人杨女士的代理律师田参军发出声明,对李某某一方提出的酒后导致性侵予以反驳。
新代理律师称,该案是在未成年人等深夜在某酒吧内,经多名成年男女酒吧人员陪酒劝酒大量饮酒之后,到某宾馆开房发生的。“本所谓强奸案从今年二月下旬到现在……即使此案成立的话,也不过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很多媒体一直在进行追踪报道……北京市公安局某分局以真实姓 名向全社会披露了所谓李某某涉嫌强奸案……很多中央主流媒体对未成年嫌疑人李某某及其家人进行了大量的侵权报道……严重损害了李某某及其家人的名誉。”
田参军
酒后强奸就不是强奸吗
言外之意,喝酒是其强奸他人的诱因,酒是本起强奸案的罪魁祸首。按照其逻辑,似乎所有卖酒的商场、饭店、酒吧等等,都应该关门。否则,一旦有人酒后强奸他人妻女,那么卖酒的人就会获罪,而实施强奸行为的人反而无罪。此观点何其荒谬!难道酒后强奸就不是强奸吗?被害人能理解李某某的新聘辩护人为自己的委托人服务的立场和心情,但希望他们能够尊重事实,在法律和职业伦理允许的范围内开展辩护工作,不要挑战法律和公众的底线,并对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
再升温:清华教授称强奸陪酒女危害小
7月16日,清华教授通过新浪微博为李天一辩护,称:“强奸陪酒女也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此话一出,各网友及知名人士纷纷对此话表示不满,其中时评人、作家李承鹏反应最为激烈,并举例对此话进行分析。随即,李承鹏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互掐,一时引起围观。
李天一与另外4人涉嫌轮奸案
今年2月17日晚,歌唱家李双江之子李天一与另外4个男孩儿一起,在北京五道口一家酒吧内,将一名喝醉酒的女孩儿带到湖北大厦一房间,轮流与该女孩儿发生性关系。该案被曝光轰动一时,引发公众高度关注。
薛振源辞去李天一律师一职
而3月19日,李天一的母亲梦鸽听从朋友推荐,委托薛振源做其儿子的辩护律师。据了解,近日,薛振源发表声明辞去李天一案代理律师,至于为何薛振源辞去李天一律师一职,众说纷纭,而有知情人透露:“案情错综复杂,律师感到很烫手。李天一等5人涉案太深,加上梦鸽要求为儿子辩护的难度比较高。
也有知情人透露:“梦鸽要求太高,她要求薛振源写一公告,称李天一没有参与涉嫌强奸案这个事情,薛振源不愿写,压力很大”,薛振源因此辞去辩护工作。李天一的父母对此依然保持沉默。
轮奸被正式更名为“轮流发生性关系”
据财讯网报道称,已经沉寂多日的李天一案终于有了新进展。日前,李天一的第一位被曝光的代理律师薛怀源透露,已经辞去李天一律师一职。而同一时段,李天一涉嫌的轮奸案也被正式更名为轮流发生性关系了。于是,有网友戏谑,如果轮奸不叫轮奸,叫轮流发生性关系,那么杀人也不叫杀人,叫终止对方生长进程;贩毒不叫贩毒,叫兜售有瘾食品;赌博也不叫赌博,叫有奖励性娱乐,性贿赂就能变成谈恋爱了。
看似不经意的几个字改动,却足以让李天一轮奸案“逆天 ”。轮流发生性关系,强调发生性关系是在双方都同意的前提下进行,法律上可以不被追责,但轮奸和强奸则是强行发生性关系,最高可处死。
因此李天一案的这一轻巧改动,是对公众智商的公然侮辱。目前网上掀起了用轮流发生性关系造句的热潮,这是对社会不公正的一种调侃式抗议。
“酒后强奸不叫强奸”
李天一轮奸案的代理律师薛振源日前因扛不住压力辞职后不久,梦鸽又委托了新律师。两位新律师陈枢、王冉在网络发表声明,直指当今社会和舆论对其不公。受害人杨女士的代理律师田参军发出声明,对李某某一方提出的酒后导致性侵予以反驳。
新代理律师称,该案是在未成年人等深夜在某酒吧内,经多名成年男女酒吧人员陪酒劝酒大量饮酒之后,到某宾馆开房发生的。“本所谓强奸案从今年二月下旬到现在……即使此案成立的话,也不过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很多媒体一直在进行追踪报道……北京市公安局某分局以真实姓 名向全社会披露了所谓李某某涉嫌强奸案……很多中央主流媒体对未成年嫌疑人李某某及其家人进行了大量的侵权报道……严重损害了李某某及其家人的名誉。”
田参军
酒后强奸就不是强奸吗
言外之意,喝酒是其强奸他人的诱因,酒是本起强奸案的罪魁祸首。按照其逻辑,似乎所有卖酒的商场、饭店、酒吧等等,都应该关门。否则,一旦有人酒后强奸他人妻女,那么卖酒的人就会获罪,而实施强奸行为的人反而无罪。此观点何其荒谬!难道酒后强奸就不是强奸吗?被害人能理解李某某的新聘辩护人为自己的委托人服务的立场和心情,但希望他们能够尊重事实,在法律和职业伦理允许的范围内开展辩护工作,不要挑战法律和公众的底线,并对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
再升温:清华教授称强奸陪酒女危害小
7月16日,清华教授通过新浪微博为李天一辩护,称:“强奸陪酒女也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此话一出,各网友及知名人士纷纷对此话表示不满,其中时评人、作家李承鹏反应最为激烈,并举例对此话进行分析。随即,李承鹏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互掐,一时引起围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