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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多次带13岁女孩开房北京检方拒绝批捕

妈妈网 | 编辑:南岭雪
导读近日,13岁的初中生小华家属的代理律师向北京大兴警方递交意见书,要求警方向检方提请逮捕王某。小华家属称,42岁的男子王某系北京一位公务员,多次与小华开房并发生性关系。王某因涉嫌强奸被警方刑拘,但迟迟没有进展。

  近日,13岁的初中生小华家属的代理律师向北京大兴警方递交意见书,要求警方向检方提请逮捕王某。小华家属称,42岁的男子王某系北京一位公务员,多次与小华开房并发生性关系。王某因涉嫌强奸被警方刑拘,但迟迟没有进展。

  据介绍,案发前,小华通过QQ认识了一个叫“王阳”的男子,初次见面,王阳开车到小华的校门口接她,问她多大,她说属兔,后两人去看电影。电影结束后,“王阳”说要带小华去酒店休息,并于当天和小华发生性关系,之后多次与小华去连锁酒店过夜。

  母亲张女士说,女儿说“王阳”告诉她,自己20多岁,家属们到警方处询问时得知,男子已42岁,是北京一名公务员,且根本不叫王阳。

  警方回复介绍,家属报案后,经查,王某于2012年7月至9月间,在黄村镇一连锁酒店以及北京市昌平区某休闲会所内,多次与时年13岁的小华开房。2012年12月王某到案,承认多次发生性关系,但称小华说自己16岁,且自愿发生性关系。小华接受询问时称,第一次发生性关系时没有反抗,且未说真实年龄。

  12月底,警方向大兴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但检方于今年1月以“不能证实王某明知小华年龄未满14岁为由,认为王某涉嫌强奸罪证据不足,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后王某被取保候审。

  律师详解公务员带13岁女孩开房未被批捕

  北京知名律师介绍,“取保候审”的时限是一年,在取保候审期间,警方应继续侦查,王某是否再次被收押,更大程序上取决于公安机关对“明知”证据的补充强化情况。

  北京市双利律师事务所刘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受小华家属的委托,他已将意见书递交大兴警方,要求警方继续补充侦查,并向检方提请逮捕嫌疑人。刘律师表示,在本案中,小华身着校服、嫌疑人冒充家长发短信给老师、从校门口接走孩子、孩子回答“属兔”等细节,均能清晰表明小华的未成年人身份。而疑点还在于,北京市规定入住酒店时,所有入住者都应登记身份信息。而开房时,嫌疑人是否向酒店出示了孩子的身份证或身份证号,如果没有,是在逃避或有意隐瞒什么?

“我建议,警方对嫌疑人增加测谎等侦查手段!”刘律师认为,是否知晓小华的未成年人身份,在以前或许并没有十分明确的标准。但10月23日四部门发布的《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放大和明确了性侵幼女的证明标准。即便嫌疑人对小华是否是未成年人心存疑虑,也应当认定为“明知”。

  律师认为,下一步警方应根据小华的体态和生活规律等,从正常人的生活经验做判断实验,并将充分证据提交检察院,再次提请对嫌疑人实施逮捕。“如果本案在司法程序中能够凭借新出台的意见审判,那么或许将是新司法解释处理的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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