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半个月就要过年啦!对于很多远嫁的准妈妈来说,便捷又快速的飞机成了她们春节回家的"不二之选",但是孕妇毕竟和普通人不同,各大航空公司对此都有不同的规定,哪些准妈妈不适合坐飞机?乘坐飞机需要准备哪些手续和证件呢?一起来看看吧!
国内四大航空关于孕妇乘机的规定
一、中国南方航空
怀孕32周或不足32周孕妇乘机,除医生诊断不适宜乘机者外,可以乘坐;
怀孕超过32周、不足36周的孕妇,需前往始发地南航营业部填写《特殊旅客(孕妇)乘机申请书》并按上述接受条件检查,经检查符合运输条件后,方能办理定座手续。
乘机时需提供旅客在乘机前72小时内填开的县级(含)以上的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原件,加盖医院公章和该院医生签字方能乘机。
提供的诊断证明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旅客姓名、年龄
2、怀孕时间
3、旅行的航程和日期
4、是否适宜乘机
5、在机上是否需要提供其他特殊照料等。
拒乘对象:
怀孕超过9 个月(36 周),预产期在四周以内,或预产期不确定但已知为多胎分娩可预计有分娩并发症者。
二、中国国际航空公司
怀孕不足32周的孕妇,除医生诊断不适宜乘机外,按普通旅客接收。
怀孕满32周(含)未满35周的孕妇,且预产期确定并超过4周,并已知不是多胎或没有分娩并发症的孕妇需按国航要求提供医疗证明,方可乘机。
医疗证明须由县级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应包含
1、怀孕周数
2、标注身体状况良好及"适宜乘机"字样。
PS:医疗证明的开具日期应不早于最早乘机日期前7天(不含起飞当日)。
拒乘对象:
1、怀孕满35周(含)以上的孕妇。
2、预产期在4周(含)之内的孕妇。
3、预产期临近但无法确定准确日期,已知为多胎分娩或预计有分娩并发症的孕妇。
4、产后不足7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