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网特稿】如果不是婚姻走到了尽头,谁都不愿意走上离婚这一步,而最让离婚父母难以割舍的是孩子,当初离婚时孩子不得已给了男方,之后发现自己日夜思念孩子,男方对孩子不好,对孩子打骂自己很是心疼,这时我们想要重获孩子抚养权,我们需要该怎么做呢?
下面举几个典型例子
背景:前夫沉迷赌博欠债百万导致离异,离异2年儿子现在2岁多,因常年思念儿子,想要争取孩子抚养权。
妈网网友@纠结萌妈
当初离婚家里人身边朋友都不支持我要孩子的抚养权,而且男方家也不给,我很想儿子,每次见面看见孩子舍不得的眼神我真的很心痛,这么小就知道没见到妈妈就要奶奶,可是见到我就谁都不要;前夫赌博输了一百多万,而且一点悔改的意思都没有;孩子是我身上掉下的一块肉,儿子跟我在一起很粘人,我很舍不得儿子,我想要回我儿子!
背景:前夫家暴不得不离婚,女儿归他;但如今发现他有时会有暴力行为打骂孩子,女儿是母亲的命,我坚决要夺回孩子的抚养权。
妈网网友@-娇姐姐-
我要怎么样才能争取到女儿的抚养权,那晚他第一次打我两巴掌,一脚踢我后背很生气的骂我,真的过不下去了,最后选择离婚。女儿当时是他不择手段才判给他的,可最近我看望女儿的时候我发现女儿被他毒打,我很生气!女儿就是我的命啊,当时就不愿意给他抚养,是他不肯把女儿让给我的,我什么都可以不要,我一定要夺回女儿。
很多麻麻在这一方面都存在盲区误区,遇到问题不知道该如何解决,一时无措不知道该怎么办!
下面小编就这一方面请来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婚姻律师曲晓俊专家,让专业人士为大家解答问题。
离婚后,想要再一次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应该怎么做?
律师建议:离婚后,想再一次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应该搜集对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并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由法院作出变更抚养权的判决。对方如果不配合执行生效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的规定,可以从搜集以下几方面的证据:(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