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孩子好好学习,或者安心把作业写完,父母往往会想尽办法,软硬兼施,最拿手的一招就是许诺:“做完给你买玩具”“进了前3名带你去公园”等。而北京工业大学人文学院儿童心理专家鲁杰则指出,奖品固然可以强化某种良性行为,但他们又可能使人只对奖品感兴趣,而对被奖行为本身失去了兴趣。
心理学家们曾经做过这样的试验:挑选一些喜欢绘画的孩子,将他们分为两组。A组的孩子得到了一个许诺,即“画得好,就给奖品”,而B组的孩子们则只是被告知“想看看你们的画”。3个星期以后,这位心理学家发现,A组的孩子们大多不主动去画,他们绘画的兴趣明显地降低了。而B组的孩子们则和以前一样愉快地绘画。可见,对于孩子们来说,精神上的奖励比物质上的奖励重要得多。
鲁杰认为,从人的感知来看,人最先容易感兴趣的东西,是他能够看到、听到、闻到、触摸到以及吃到的事物。对于4岁以下的孩子来说,对物质刺激的敏感,更多的是一种生理本能,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有奶就是娘”。而从四五岁开始,孩子的精神世界开始逐步丰富。六七岁的孩子已经有了自我成长的愿望。父母在这一时期,应该逐步增加对孩子的精神鼓励。
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他们会不断增强自己的社会性,不断提高自己在精神、情感等方面的需求。他们会通过对大人的模仿,追求在精神世界里的满足。精神奖励是相对于物质奖励更高层次的奖励,它能够促使孩子的精神需要不断地迸发出来,从而成为一种自发的行为。这种后天的刺激,特别是精神上的鼓励,能够促进人的大脑不断思考、不断提高。因此,随着年龄的增长,物质激励的比例应该逐步减少,精神激励的部分逐步增加。
但对于6岁以下的孩子来说,物质奖励是不可缺少的。比如孩子考得好,给他买个漂亮的书包作为奖励,或者是送一个小玩具,都能使孩子非常高兴。这些物质奖励可以迅速、直接地在孩子和学习中建立一种联系,精神上的快乐能够强化孩子对学习的兴趣。
鲁杰说,有些父母在教育孩子的时候,总是过于简单。要么在物质上一味满足他们的要求,要么一味地只进行精神鼓励。这种“一刀切”的教育方式,是非常不科学的。如果对孩子的刺激总停留在物质奖励这一低级、原始的阶段,那孩子对精神和情感的投入也会减少。最终的恶果是让孩子变得贪婪,逐渐发展成惟利是图的“小魔鬼”。当然,精神奖励也要适度。过度的精神奖励会让人自我膨胀,导致孩子骄傲自满,觉得自己已经足够优秀,不需要任何努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