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北京时,跟在新浪亲子网服务的先子见面,闲聊中先子抛给我一个问题:“郜妈,如果夫妻离婚,你认为妈妈一定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吗?”
我回答:“不尽然,要看孩子究竟愿意跟谁。”
“那如果孩子还很小,不能也不会做选择呢?”
“那就要看孩子,究竟是跟爸爸或妈妈那个会得到更好的照顾。”
先子一听眼睛亮了起来向我提要求:
“郜妈,最近我们正好要在网上讨论这个话题,能否请你发一篇博文来谈自己的看法。”
其实早在半年多前,我就曾针对“离婚后孩子究竟要跟谁?”这个观点发过两篇博文“善意的缺席”、“放弃你是因为爱你',建议离婚妈妈们-
1.站在爱孩子的立场,离婚时要去评估爸爸或妈妈那一方能提供给孩子更有利的生活环境,其包括经济条件、可以提供照养孩子的人力、对孩子负责任的程度、自我情绪管理的能力较强…。如果妈妈大多数的条件较丈夫一方来得差,就要忍痛放弃对孩子的监护权。
2.做妈妈的若还不能走出失婚的伤痛与气愤情绪,而会忍不住用“较劲”的心理跟丈夫对着干,因而造成孩子情绪上波动的话,请暂时放弃跟孩子见面的权利。因为权利和义务是相对的,为了孩子好而选择了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就要有义务不去干扰孩子的生活。
当时得到不少博友们的回响,其中绝大部分的妈妈都是站在“死也要跟孩子在一起”,认为“永远不要放弃自己的孩子,只要能靠自己的劳动生存下来,就不要离开自己的骨肉,母亲是任何人取代不了的,母亲对自己孩子只有奉献,这是做母亲的责任。”。
的确在孩子的成长中,母亲是居于无可取代很重要的地位,但对孩子而言父亲和母亲也一的样重要。然而在最残酷也最真实的人生中,我们每个人都必须时时去面对选择,许多选择都是未知其究竟是好还是坏的情况下被迫做的决定,我们只能在最坏的情况下,撇开情感的纠葛,去选择一个我们认为“可能”会较好的路去走。
因此当发现自己无法胜任父母之职时,究竟是要坚持把孩子跟自己绑在一起?还是该勇于坦承自己的”无法胜任,将孩子托付给能带给孩子正常生活的一方?这是不得不走向离婚之途的妈妈们,必须要去学习抛开世俗对“抛弃孩子就非好妈妈”观念的认定,让自己能不必面面俱到,安然站在得失的中间点上,试着用“爱心”与“智慧”去做的最困难与最痛苦的决定-
不是因为不再爱孩子,而是因为要去学习如何才能把最好的爱给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