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对不孕不育或反复流产的夫妇,必须同查,方能找到真正的病根。
前几日是世界男性健康日,记者获知:现在男子患少弱畸精子症的越来越多了,肩负不育“罪名”的人也越来越多了。
专家告诫:治不孕不育,死揪精子“少弱畸”,是个误区。生育机制极其复杂,要想迎来宝宝,定当夫妻同查同治!
采访专家:南京中医药大学三附院男科主任、江苏省人民医院生殖中心特聘专家 金保方
“少弱畸”不是绝对不育症
个案1:有对夫妻,男38岁,女37岁,婚后九年无子。7年前,他们曾到当地医院就诊,因男子检查比较快捷,所以首查男子。结果发现男方精子“少弱畸”。不育的“罪名”当即扣在了他的头上。但他治疗了长长的7年之后,仍然无果,只好到省城求治。
金主任看了他的病历后,当即要求妻子做检查。但妻子很强势地说:“我一切正常!”并亮出了《病历》:体健,月经正常,无流产史,无妇科炎症史。
在金主任的坚决要求下,她只好做了相应检查,结果是:“双侧输卵管近端梗阻”!其丈夫一看结果,立刻悲从心来,号啕大哭,这几年他承受的不育的压力实在是太大了!
金主任为何坚持让其妻子做检查?
原因是,理论上说,只要有一个精子,就有生育的可能,因为“一个胚胎,是一个精子和一个卵子结合而成的”。
这位男子的精液:
精子密度:15 106/ml;精子活动力:a(快速前行)+b(前行)=15%+15%;畸形率:40%。
合格精液的标准:
肩负不育“罪名”的人也越来越多?
精子密度: 20 106/ml 以上;精子活动力:a+b在50%以上;畸形率小于 30% 。
对照标准,他确实是“少弱畸”。
但是,去掉没有活力的,去掉畸形的,他仍然有数以千万个具有活力的合格的精子!
也就是说,这位男子让妻子受孕的机会,肯定比别人要少,但他“可能让妻子一年不孕,两年不孕,绝不可能9年不孕”!
如此个案,实在太多--
个案2:
男31岁,女30岁,结婚当年女方怀孕过一次,人流了,避孕一年后不避了,但4年不孕,于是检查,男方专科检查未见明显异常;精液分析:“少弱畸”。
个案3:
男女均32岁,婚后5年不育。也是男子首先检查。结果:专科检查,未见明显异常;精液分析--“少弱畸”!
这两个案同样在死揪“少弱畸”的误区中,摸爬滚打了一段时间后,才来省城求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