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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法详细规定

妈妈网 | 编辑:luxinhua
导读【妈妈网特稿】计划生育是国家的一项政策规定,是每对夫妻都应该遵守和了解的。但事实上,很多人对计划生育的了解仅限于国家规定每个家庭只有一个孩子,至于其他方面,几乎可以说是一窍不通。下妈妈网小编将为各位介绍计划生育的相关规定,让各位准爸妈们多一些了解。

  【妈妈网特稿】计划生育是国家的一项政策规定,是每对夫妻都应该遵守和了解的。但事实上,很多人对计划生育的了解仅限于国家规定每个家庭只有一个孩子,至于其他方面,几乎可以说是一窍不通。下妈妈网小编将为各位介绍计划生育的相关规定,让各位准爸妈们多一些了解。


计划生育法 帮父母享有合法权利

  新计划生育法

  目前最新的计划生育法是在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0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公布的,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而制定的。一共有七章、合计四十四条,具体包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和分布。

  第三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市和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四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以及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应当协助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第五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费用。

  第六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或者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成绩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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