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妇女在妊娠期间,因内分泌改变及胎儿生长发育的需要,母体发生一系列的适应性变化,很容易产生皮肤病。妊娠期间妇女的皮肤病轻着可令患者搔痒不止,重者可造成婴儿胎死腹中,因此千万不可小视。一般情况下,造成婴儿胎死腹中的皮肤病主要有以下几种。
妇女在妊娠期间,因内分泌改变及胎儿生长发育的需要,母体发生一系列的适应性变化,很容易产生皮肤病。妊娠期间妇女的皮肤病轻着可令患者搔痒不止,重者可造成婴儿胎死腹中,因此千万不可小视。一般情况下,造成婴儿胎死腹中的皮肤病主要有以下几种。
妊娠痒疹:
多发于妊娠3―4个月的孕妇。表现为全身散在多数小结或丘疹,伴剧撒夜间尤甚。搔抓后常有表皮剥脱及血痂等继发行改变。一般于产后3周内自行消退,遗有暂时性色素沉着。但小次妊娠仍有再发,皮疹严重者可有死胎出现。
妊娠疱疹:
通常发生于妊娠3―6个月时,开始有全身不适、发热、皮肤发痒等症状,暑天后可出现红斑、丘疹、水泡等损害,往往聚集成群,呈环状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