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妊娠高血压
【定义】怀孕前或怀孕前12周出现高血压,这种孕妇通常有特发性高血压,即非怀孕所引起的高血压。在怀孕20周之后出现高血压即收缩压高于140或舒张压高于90,或妊娠后期之血压比早期收缩压升高30或舒张压升高15,称为妊娠高血压。
【影响】
(1)在母体方面:
*妊娠高血压若控制得不好,可能会发生子痫前症。
*胎盘早期剥离,而必须提前娩出胎儿,胎儿早产后续问题多,所以最好能尽量避免。
妊娠期的3大并发症
*妊娠高血压症状严重的话,胎儿死亡率约6%。
(2)在胎儿方面:
*在高血压的影响下,胎儿血流量异常,会导致胎儿在子宫内获得的营养不足,体重也相对较轻,而有胎儿生长迟滞的问题(IUGR)。
*氧气供应不足,胎儿可能会出现窘迫的征兆(fetal distress)。
【治疗】
*若妊娠高血压发生时间越早,对胎儿的影响就越大。
*妊娠高血压的治疗,首先应先控制好血压,预防胜过治疗。
*一般会先控制饮食,勿吃太咸之食物。
*若血压依旧高,再口服降血压药物。
*对于症状严重的孕妇建议住院,给予硫酸镁,以预防痉挛发生。
2.子痫前症
【定义】若有妊娠高血压外加水肿或蛋白尿,或二者则称子痫前症。而子痫前症又合并抽搐则称之子痫症,母亲及胎儿的死亡率特别高。
【威胁性】子痫症症状严重,胎儿死亡率为10~28%,胎儿早产机率为15%。
【症状】子痫前症的3大症状:高血压、蛋白尿和全身性水肿,它们出现的顺序并不一定,严重程度因人而异。其他临床症状还有头痛、体重增加、上腹疼痛、视力模糊、尿少、胎儿体重过轻或急性窘迫、凝血因子的耗损及胎盘早期剥离等。
【原因】
*子痫前症的真正原因迄今仍没有最好的解释方法。
*最主要的病理变化是血管痉挛,及水分和盐分的滞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