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描述:
2 |妈妈网_vffum3|2013-10-10 12:46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夫妻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年起到子女年满18周岁止,每年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人民币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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