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权威部门介绍,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全国不设统一的时间表,将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目前,一些省份正在召开地方两会,透露出一些这项政策的推进情况。
浙江省已于2014年1月17日成为全国首个“单独两孩”政策落地的省份;安徽则从2014年1月23日起正式实施;北京、江苏、广西、青海、天津也都将于今年上半年启动;人口大省广东则将于年内落实“单独两孩”政策,并称对广东的经济、卫生和社会保障不会造成太大的压力。
广东省卫生和计生委主任陈元胜1月17日在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披露,广东最快年内落实“单独两孩”政策。
距今最新消息:2014年2月10日,国家卫计委宣布上海、江苏等9个省份已通过备案,但广东尚未收到国家方面的有关信息。这意味着广州无缘成为第一批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地方,想要生二胎的广州家庭,也只能继续等待消息。
有关专家表示,作为国家战略层面的变动,“单独二孩”政策的全面落实将影响1500万至2000万符合生育新政的夫妇。
为应对新政落实后短期出现的生育堆积,近期印发的《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倡导合理的生育间隔,并明确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基本原则之一,是确保生育水平不出现大的波动。
多省官方调研预测,计生新政的落实对总体人口规模、公共资源等的影响将在可控范围内。不过具体效果如何,因无先例可循,仍有待观察。
卫计委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指出,如发改委、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要作相应的协商和沟通以保证孩子在孕产期能够得到好的护理,在医院有床位,就学有学校招生——相关各个部门的配合工作要协调好。
在一线城市广州,生活成本较高,生育二孩的经济压力尤为明显。据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理财师李亚楠的测算,从怀孕到孩子大学毕业,一个普通家庭至少需要支出34万元。这一估算是在物价稳定、通货膨胀可控的前提下得出的。
李亚楠建议,年收入为12万元的普通家庭应合理规划生育成本,并至少将收入的10%储蓄起来,为孩子的成长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直接影响了楼市的改善型需求和户型设计。对于计划生育两个孩子的家庭而言,现有的两房户型已无法满足需求,三房甚至四房户型将成为市场主流选择。
此外,学位房的需求也将进一步增加。目前,广州市内实行“一户一学位”政策,但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家庭可享受例外,两个孩子均可入读对口学校。这将使学位房竞争更加激烈。
随着家庭中新增一个孩子,家庭关系将更加复杂。独生子女通常性格较为自我,不善于分享,当家庭迎来新成员时,80后父母可能会面临处理新家庭关系的挑战。
一些早教机构已开始关注这一变化,并计划推出针对兄弟姐妹相处关系的课程,以帮助家庭更好地适应变化。预计“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将使早教市场需求增长约10%。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儿科副主任沈振宇教授指出,尽管目前咨询生二孩的家庭数量尚未明显增加,但随着政策的实施,0~14岁儿童总数将上升,而儿科医护人员的数量未见增长。这可能进一步加剧儿科医生的短缺问题。
二孩政策的实施对家庭经济、住房需求、早教市场及医疗资源均带来了深远影响,家庭应在生育决策前充分评估各方面的挑战与机遇。
1. 既然国家都表示单独可以生二胎了,是否意味着现在就可以先怀孕了?
“对于这问题,目前都不能进行明确的答复。”广州市计生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要等省的实施细则出台才能给市民进行宣传和详细的指引。
市计生局工作人员介绍,按照现行政策,双独生育第二胎的,从怀孕到孩子出生60天内办理二孩审批程序都是符合规定的。
2. 属于单独,已经生育了二胎,小孩刚出生,还未办理上户等事宜,按照以前政策应该缴社会抚养费,但现在符合政策了,是否可以拖着不缴,到新政出台,就可以免缴这部分钱了?
市计生局工作人员指出,《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符合再生育一胎子女的条件,但未经审批而怀孕的,应当补办审批手续;生育时仍未补办审批手续的,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征收百分之二社会抚养费。因此,即使按现行双独政策,符合条件未审批就生孩子,也是需要缴交社会抚养费的。
只不过,缴交的社会抚养费相对超生的费用低一些,因为超生抚养费是按基数3至6倍缴交罚款,而未审批就生孩子的费用是基数的百分之二即可,如基数是3万元,需缴金额就是600元而已。而超生抚养费最高是基数的6倍,那就是18万元了。
当然,到时候单独未审批就生育的情况是按照何种情况来征收社会抚养费,还要等省的实施细则。
3. 不少已生一孩的单独家庭此前已申领过独生子女光荣证,甚至有的签订了不再生二胎的协议,到时候会否影响再生二胎?
2013年8月1日起施行的《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规定,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本市户籍独生子女父母,在独生子女年满14周岁前申请办理的,领证时一次性发给不低于200元的奖励金;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10元。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经批准生育第2胎子女的,从批准生育之日起终止优待和奖励,属签订不再生育合同而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按合同的有关约定执行。
因此,按照现行政策,应该是不影响再生育的。至于到时候是否要退回已经领取的独生子女奖励金,就要看省实施细则的规定。
既然实施细则未出台,现在生育一胎的,想领取独生子女证还是可以的,因为领了证女方可以多休35天产假,只不过,不建议居民签订不再生育二胎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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