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准生证办理指南

沈阳市儿童准生证如何办理?妈网百科介绍新生儿、二胎准生长办理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沈阳新生儿准生证办理

1、所需材料

基本材料

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夫妻双方初婚、初育、未领养、单位/居委会证明,并到户口所在地镇级(街道)计生办确认盖章

其他材料

A.女方到指定地点去检查,开怀孕化验单或诊断证明

B.双方1 寸免冠照片1 张。

2、办理流程

(1).有单位的双方各自到单位计生办开“婚育证明”(无单位的由所在村、居委会出具证明);

(2).到任何一家医院检查确认怀孕,开“怀孕证明”(化验单);

(3).携带双方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及怀孕证明到户口所在社区指定的计生服务站要“指标”;

(4).到户口所在社区指定医院“立卡”检查;

(5).小孩儿出生以后到户口所在社区开“光荣证”(独生子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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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二胎准生证办理

1、双独二胎准生证办理

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父母的婚育情况证明,有工作的一般是工作单位开具,没有工作单位的应该由户口所在街道开具。

(2)、夫妻二人单位开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没有单位的可能也要户口所在街道开具,

(3)、夫妻双方的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4)、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医疗机构出具的妊娠证明(怀孕的和没怀孕的都需要)

办理流程

(1)、先到社区要一份详细的所需材料清单,按照清单上准备材料

(2)、按照要求准备好材料后送回社区审核

(3)、持所有材料到到子女拟落户地的夫妻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再生育申请审批表》。

(4)、将所有材料和填写好的《再生育申请审批表》上交到区审批大厅,等待审批

2、单独二胎准生证办理

辽宁省与2014年3月18日期正式施行单独二胎政策,申办“单独两孩”的夫妻必须具备“双方或一方户籍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的。一方是独生子女且夫妻双方现只生育了一个子女的。”(详见——辽宁省单独二胎政策)

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父母的婚育情况证明

(2)、夫妻二人单位开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注:如果夫妻双方户籍为本省的,且在本省办理过初次生育登记手续的,如果婚姻没有变动的,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时,不再需要提供《婚育情况证明》。夫妻一方户籍在外省的,《婚育情况证明》应当由其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但因本人长期工作、居住在户籍地以外,提供婚育情况证明材料困难的,可由本人做出个人声明,由本省受理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自收到申请之日5日内,向其户籍地通报核查,并于收到核查反馈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3)、夫妻双方的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4)、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医疗机构出具的妊娠证明(怀孕的和没怀孕的都需要)

办理流程

政策规定,符合“单独两孩“生育政策的夫妻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需持户口簿、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婚育情况证明》和独生子女身份相关证明等材料,到子女拟落户地的夫妻任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再生育申请审批表》。

各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本着依法简化、规范权利、高效便民的原则,对申请人本人的《婚育情况证明》,予以规范和简化。

按照规定,符合条件的夫妻要求再生育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市、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当事人;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注意:无论是双独或是单独家庭,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夫妻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根据相关规定,自生育第二子女申请批准之日起,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已经享受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予以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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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口在沈阳办理准生证

外地户口在沈阳办理准生证

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学妊娠诊断证明

5、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 《婚育情况证明》

6、夫妻双方或一方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没有单位的到所居住社区开

办理流程

持所需的相关材料到子女拟落户地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再生育申请审批表》。等待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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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所涉及医学部分,仅供阅读参考。如有不适,建议立即就医,以线下面诊医学诊断、治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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