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将启动放开“单独二孩”政策的时间敲定今年3月,并呼吁全省符合条件的家庭理性对待生育政策调整,错峰生育,避免给社会环境造成过高压力。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中央相关文件精神,湖北省积极推动“单独二孩”政策的落地,目前已启动相关立法程序,《关于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代拟稿)的决定》计划于今年3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如果决定顺利获表决通过,将立即实施。”
湖北省“单独二孩”政策有望今年的3月份实施
据介绍,上述《决定》将对2009年修订版《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如下修改:第十六条第四项“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可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据统计,目前湖北省符合“单独二孩”条件的约66万个家庭,且大多数集中在城镇。湖北省符合“单独二胎”的家庭为:
(1)双方为农业户口未生育或只生育一个男孩的单独家庭
(2)双方为非农业户口未生育或只有一个孩子的单独家庭
(3)一方为非农业户口未生育或只有一个孩子的单独家庭
(4)现有未婚独生子女婚配组成的单独家庭,
根据湖北省政府调查评估,“单独二孩”政策开放导致的生育堆积问题,都在可控范围。全省有独生子女家庭一共有117万多,符合条件生育的有60多万户。有生育意愿的也只有40万户。根据测算,在单独二孩政策放开以后,2014年大约增加出生人口1.4万到2万之间。2015年-2017年大约每年都增加在4万人左右。
2014年湖北省大约增加出生人口1.4万到2万之间
对于可能产生的影响,政府已考虑加强医疗、教育等各方面的配套建设,生育政策的调整,不会导致湖北省人口的大量增加,也不会影响上学、就医、就业等问题。
对于民众关心的生一孩是否不再需要办理准时证,政府相关人员表示,正在研究相关政策,初拟生育第一个孩子时不需办理“准生证”,而在政策范围内生育二孩时才需要领取“准生证”,这个方案预计6月前付诸实施。研究中的取消一孩“准生证”方案,将配套育龄夫妇承诺、加强管理等方式,不会导致超生现象的普遍出现。
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部分家庭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然而,为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性和规范性,申请生育二胎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审批流程。以下是详细的申请步骤及所需材料说明。
夫妻双方需前往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领取《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审批表》,并按照要求填写完整。填写完成后,需分别提交给男方和女方所在单位进行审查。
夫妻双方所在单位需对申请人的婚育情况和申请理由进行审查,并将相关信息张榜公示10日。若无异议,单位需在《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审批表》相关栏内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出具《计划生育证明》。随后,女方单位将材料报送至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级人民政府或计生办;若双方均为农业户口,则由男方所在地政府审查。
乡级计生办在接收申请及相关材料后,需对女方进行孕检并出具《孕检证明》。随后,在10日内召开生育资格审批小组会议,将审批意见填入《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审批表》。最终,乡级计生办需将《会议记录》、《预报花名单》、《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至县级计生局。
县级计生局在接收材料后,应在20日内完成审批。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计生局需在《申请审批表》上填写审批意见,并及时下达批复,签发《二胎生育证》。若申请不符合条件,计生局需向申请人说明不予批准的具体理由。
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流程进行,确保材料齐全、信息真实,才能顺利通过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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