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湾籍部分

深圳市各区台湾籍学生入学申请指南

本文汇总了福田区、南山区、罗湖区和宝安区台湾籍学生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相关要求,旨在为家长提供清晰的入学申请指引。

福田区入学申请要求

福田区对台湾籍学生的入学申请有以下具体要求:

  • 父母及儿童的居住身份证明:
    • 申请儿童需提供户籍誊本原件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父母一方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必要时需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 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 由深圳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出具的住宅用途的房地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 现居住地街道办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住宅用途《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凭证》,需为整套房屋租赁合同,报名前已登记备案且有效期为一年以上。
    • 军产房、合作建房、集资房或其他住房的有效证明文件。
  • 区台办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

南山区入学申请要求

南山区台湾籍学生入学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

  • 填写《南山区201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并附区台办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和《台湾子女就读申请表》(一式两份)。
  • 提供户籍誊本和台胞证。
  • 住房证明:
    • 购房户需提供父母在学区内的有效《房产证》或银行抵押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及首期款收据或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
    • 租房户需提供街道办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及《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后办理的租赁凭证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
    • 如居住在单位宿舍,还需提供单位宿舍的房产证或备案的租赁合同,以及父母或监护人与单位的工作关系证明。

罗湖区入学申请要求

罗湖区台湾籍学生入学需准备以下材料:

  • 区台办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和区教育局批准的《台湾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表》。
  • 申请学生及其父母或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有效住房证明,包括《房产证》、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街道办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有效的租赁合同。
  • 《罗湖区201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网上预申请结束后由学校统一打印,验核材料时领取)。

宝安区入学申请要求

宝安区台湾籍学生入学的申请材料如下:

  • 区台办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和区教育局批准的《台湾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表》。
  • 申请学生及其父母或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有效住房材料。

总结

深圳市各区对台湾籍学生的入学申请均有明确要求,家长需根据所在区的具体规定准备相关材料,以确保顺利完成申请。

参考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szeb.edu.cn
  • 广东省台湾事务办公室:http://www.gdtb.gov.cn
* 本文所涉及医学部分,仅供阅读参考。如有不适,建议立即就医,以线下面诊医学诊断、治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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