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二胎准生证办理

沈阳二胎准生证办理

双独二胎准生证办理

所需材料:

  1. 夫妻双方父母的婚育情况证明,有工作的由工作单位开具,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街道开具。
  2. 夫妻二人单位开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无单位的由户口所在街道开具。
  3. 夫妻双方的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 医疗机构出具的妊娠证明(怀孕与否都需要)。

办理流程:

  1. 到社区获取详细所需材料清单,并按清单准备材料。
  2. 将准备好的材料送回社区审核。
  3. 持所有材料到子女拟落户地的夫妻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填写《再生育申请审批表》。
  4. 将所有材料和填写好的《再生育申请审批表》上交到区审批大厅,等待审批。

单独二胎准生证办理

背景:辽宁省于2014年3月18日正式施行单独二胎政策,申办“单独两孩”的夫妻需具备“双方或一方户籍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一方是独生子女且夫妻双方现只生育了一个子女”的条件(详见——辽宁省单独二胎政策)。

所需材料:

  1. 夫妻双方父母的婚育情况证明。
  2. 夫妻二人单位开具的婚育情况证明。若夫妻双方户籍为本省,且在本省办理过初次生育登记手续、婚姻无变动,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时,无需提供《婚育情况证明》;夫妻一方户籍在外省,《婚育情况证明》由其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若本人长期工作、居住在户籍地以外,提供婚育情况证明材料困难,可由本人做出个人声明,本省受理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自收到申请之日5日内,向其户籍地通报核查,并于收到核查反馈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3. 夫妻双方的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 医疗机构出具的妊娠证明(怀孕与否都需要)。

办理流程:

符合“单独两孩”生育政策的夫妻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需持户口簿、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婚育情况证明》和独生子女身份相关证明等材料,到子女拟落户地的夫妻任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填写《再生育申请审批表》。各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依法简化、规范权利、高效便民,对申请人本人的《婚育情况证明》予以规范和简化。符合条件的夫妻要求再生育,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市、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当事人;不予批准的,应说明理由。

注意事项

无论是双独或是单独家庭,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自生育第二子女申请批准之日起,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已享受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追回。

结论:双独和单独二胎准生证办理在所需材料和流程上有一定相似性,同时都有相应注意事项,办理时需按规定准备材料和遵循流程。

* 本文所涉及医学部分,仅供阅读参考。如有不适,建议立即就医,以线下面诊医学诊断、治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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