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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规定2017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因生育而享有的法定休假权益,旨在保障女性在怀孕、分娩及产后恢复期间的身心健康和经济权益。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产假相关规定,包括必须享受的假期、期间待遇以及可申请的假期类型。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有98天的法定产假,其中包括:

此外,女职工因流产也可享受以下假期:

女职工在妊娠期间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若检查安排在劳动时间内,应视为工作时间。企业不得将产前检查时间计为病假或缺勤,否则属于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

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每天享有1小时的工间休息时间,且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宝宝出生后的一年内,女职工每天享有两次各0.5小时的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哺乳时间视为工作时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级、工资调整及工龄计算。

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若工作许可,可申请两个半月的产前假。产前假工资按原工资的80%发放。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可申请哺乳假:

若医生开具证明,女职工可申请保胎假,期间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可领取产假工资或生育津贴,两者择高发放。此外,哺乳假期间的工资计算方式通常为基本工资的80%,但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或单位而有所不同。

了解和掌握产假相关政策是每位职场妈妈的重要权利保障,合理运用这些政策不仅能维护自身权益,还能更好地平衡工作与家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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