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产假期间工资及相关规定

一、产假期间工资规定

对于工作的准妈妈而言,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是备受关注的问题。以下是不同类型假期的工资发放规定:

  1. 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需医生开具证明,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2. 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若工作许可,本人申请且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放。
  3. 产假:领生育津贴。产假天数为98天 + 30 - 60天(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延长生育假)+ 15天(难产)+ 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于发放产假工资的,其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实际中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可能不相等,遵循“就高领取”原则:
    • 若员工产假工资(即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高于生育津贴,按产假工资发放,生育津贴归企业。
    • 若员工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先按产假工资发放,生育津贴下来后,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余部分归企业。
  4. 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本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放,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放。

此外,产假期间工资规定还按用人单位是否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分为两种情况:

  1. 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女职工产假期间待遇包括生育津贴、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视为女职工产假工资,计算方法为生育津贴 =(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原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不得克扣;低于本人原工资标准,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且生育津贴不缴个人所得税。
  2. 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按休产假前月工资标准发放。女职工还可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

二、产假规定

  1. 国家规定女职工产假不少于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 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由社会保险机构发给生育津贴;未参加生育保险,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3. 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给予15 - 30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4. 女职工产假期间,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5. 各省计划生育条例已取消晚育假并延长产假,增加天数30 - 60天不等,具体天数可咨询当地计生部门或查询地区计划生育条例。

综上所述,准妈妈们可依据自身情况和所在地区规定,了解产假期间工资发放和产假天数等相关权益。

* 本文所涉及医学部分,仅供阅读参考。如有不适,建议立即就医,以线下面诊医学诊断、治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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