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详解

南京,作为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的古都,除了其丰富的历史文化,生育保险报销流程也是市民关注的内容。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及相关不予支付的情形。

报销流程

  1. 参保女职工产假结束后或流(引)产后一年内,由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材料,于每月1 - 10日(遇节日顺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的申领。
  2. 医保中心审核材料后,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按相关规定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划入参保单位帐户。生育津贴按月发放,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当月开始享受。

基金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情形

  • 就医时未按规定使用《南京市民卡》。
  • 非本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抢救除外)。
  • 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 治疗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等。
  •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
  • 新生儿的医疗费用。

基金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补助费情形

  • 违反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 非法选择胎儿性别、自杀、自残、斗殴、酗酒、吸毒等原因造成妊娠终止的。
  • 异位妊娠、葡萄胎等原因致妊娠终止的。
  • 交通事故、医疗事故、药事事故等致妊娠终止,有第三方赔偿责任的。
  • 不符合生育保险规定支付范围和标准的其他费用。

了解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及不予支付情形,有助于参保人员顺利办理报销。

* 本文所涉及医学部分,仅供阅读参考。如有不适,建议立即就医,以线下面诊医学诊断、治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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