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农村超生罚款标准

湖北农村超生罚款标准

湖北农村超生罚款标准相关介绍

现如今,我国已全面开放二胎政策,众多家庭得以拥有两个宝贝。然而,部分家庭思想较为落后,尤其是重男轻女的家庭,为了生育男孩不断生育,这不仅给社会带来压力,还需承担社会抚养费。接下来详细介绍湖北农村超生罚款标准。

政策背景

随着全面二孩政策实施,湖北超生二胎罚款标准仍被保留,并且在此基础上,对未婚生育行为增加了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规定。

具体罚款标准

  1. 城镇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2. 农村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3. 若前款当事人的实际年收入高于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经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会同税务、工商等行政部门核实的,按其年实际收入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4. 已满法定婚龄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满六个月后仍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5倍征收;生育第二胎的,按照1倍征收。

重男轻女思想下的超生行为既不值得提倡,又违反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必然要接受社会抚养费处罚。

结论:湖北对于超生及未婚生育等情况有明确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违反相关生育规定需按标准缴纳费用。

* 本文所涉及医学部分,仅供阅读参考。如有不适,建议立即就医,以线下面诊医学诊断、治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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