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护士要求两年内不准怀孕,院长:达不到要求就别来!你怎么看?
成天呼吁男女平等,但是在社会上,女性就业收到歧视,在职场上女性面临多种隐形的障碍,经常可以看到一些对女性员工被“特殊对待”的情形,这一桩一件,都是对职场女性的侮辱。
近日有网友反映:“新宁县人民医院招临时护士,要求应聘人员两年内不准怀孕,这实在不人性化,违背劳动法也是对女性的歧视。”
来看看这个硬核的招聘信息👇👇👇
在招聘条件中,前面几条都是中规中矩的一些规定,但是第六条,明确写明“两年内不准怀孕”。
这样明确写明,真是太硬核了!
随后有记者联系到邵阳新宁县人民医院院长徐玉光。
徐玉光针对第六条规定,这样说:“医院护士比较紧缺,如果招过来就怀孕的话,那我还不如不招。”
徐玉光还解释到:“我招聘的是临时护士,一年一签。如果是招聘在编护士,我们不可能提出这个条件。”
有网友认为这个“招聘简章”涉嫌“违背劳动法和歧视女性”。
院长说,这个招聘条件经过了县里有关部门的认可,“不存在违法劳动法,也不存在歧视女性,我这个条款是她愿意来就来,你对我这个要求达不到,你可以不来。”
这样解释,既然是招聘临时工,似乎这样规定也没有毛病啊,明码标价,愿者上钩。
有网友指出,这样不存在性别歧视,可以理解这样的招聘要求。
不过也有网友表示不能理解,侵犯了别人的生育权,属于违法犯罪。
我个人认为,这样明确指出,对双方都有好处,先小人后君子。
宝妈们,你们觉得这样的招聘条件你们能不能接受呢?存在性别歧视吗?
近日有网友反映:“新宁县人民医院招临时护士,要求应聘人员两年内不准怀孕,这实在不人性化,违背劳动法也是对女性的歧视。”
来看看这个硬核的招聘信息👇👇👇
在招聘条件中,前面几条都是中规中矩的一些规定,但是第六条,明确写明“两年内不准怀孕”。
这样明确写明,真是太硬核了!
随后有记者联系到邵阳新宁县人民医院院长徐玉光。
徐玉光针对第六条规定,这样说:“医院护士比较紧缺,如果招过来就怀孕的话,那我还不如不招。”
徐玉光还解释到:“我招聘的是临时护士,一年一签。如果是招聘在编护士,我们不可能提出这个条件。”
有网友认为这个“招聘简章”涉嫌“违背劳动法和歧视女性”。
院长说,这个招聘条件经过了县里有关部门的认可,“不存在违法劳动法,也不存在歧视女性,我这个条款是她愿意来就来,你对我这个要求达不到,你可以不来。”
这样解释,既然是招聘临时工,似乎这样规定也没有毛病啊,明码标价,愿者上钩。
有网友指出,这样不存在性别歧视,可以理解这样的招聘要求。
不过也有网友表示不能理解,侵犯了别人的生育权,属于违法犯罪。
我个人认为,这样明确指出,对双方都有好处,先小人后君子。
宝妈们,你们觉得这样的招聘条件你们能不能接受呢?存在性别歧视吗?
- 性别歧视
- 可以理解
459人参与
查看更多选项
来自广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