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费申报须知

生育保险费申报须知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及相关规定

本文详细介绍了根据《办法》规定,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生育医疗费补贴的条件、申领所需材料、拨付标准以及申报期限等内容,旨在为参保人员提供清晰的指引。

一、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及相关补贴:

  •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婚姻法等法律法规。
  • 初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需从参保缴费之月起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生育;已参保人员需连续缴费满12个月(不含补缴)后生育。
  • 生育或流产前须持有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生育指标。

二、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所需材料

根据不同身份,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女职工申领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

  • 单位参保职工:
    • 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
    • 劳动合同书
    • 身份证
    • 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
    • 出院证明书
    • 生育指标
    • 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
    • 婚姻证明
  • 个体参保人员:
    • 填报《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
    • 有效失业证
    • 身份证
    • 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
    • 出院证明书
    • 生育指标
    • 婴儿出生证明或其它医学证明
    • 婚姻证明
    • 个人结算性存折

2. 男职工申领生育医疗费补贴

  • 单位参保职工:
    • 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
    • 劳动合同书
    • 身份证
    • 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
    • 出院证明书
    • 生育指标
    • 婴儿出生证明或其它医学证明
    • 婚姻证明
    • 配偶户籍证明
    • 配偶的失业证
    • 个人结算性存折
  • 个体参保人员:
    • 填报《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
    • 有效失业证
    • 身份证
    • 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
    • 出院证明书
    • 生育指标
    • 婴儿出生证明或其它医学证明
    • 婚姻证明
    • 配偶户籍证明
    • 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
    • 配偶的失业证
    • 个人结算性存折

3. 申领计划生育手术费

  • 单位参保职工:
    • 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
    • 手术费收费票据
    • 病情证明书
    • 劳动合同书
    • 身份证
    • 婚姻证明
  • 个体参保人员:
    • 填报《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
    • 手术费收费票据
    • 病情证明书
    • 身份证
    • 婚姻证明
    • 个人结算性存折

三、拨付标准

生育保险待遇拨付标准如下:

  • 生育津贴:根据女职工生产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计算,具体标准如下:
    • 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90日
    • 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42日
    • 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14日
    • 剖宫产增加15日
    • 多胞胎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日
  • 生育医疗费: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及药品费用,实行定额结算:
    • 妊娠满7个月剖宫生产或流产:3000元
    • 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2000元
    • 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1000元
    • 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300元
    • 多胞胎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400元
  • 计划生育手术费:按省、市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 宫内放置节育器:45元
    • 宫内取出节育器:46元
    • 药物流产术:127元(不全施行清宫术增加47元)
    • 人工流产术:85元(施行钳夹增加12元)
    • 中孕期引产:366元(七个月以上增加50元)
    • 输精管扎术:150元
    • 输卵管结扎术:510元
    • 输精管吻合术:370元
    • 输卵管吻合术:400元
  • 男职工配偶补贴:男职工参保满12个月,其未参保或参保不满12个月的配偶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按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的50%给予补贴:
    • 妊娠满7个月剖宫生产或流产:1500元
    • 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1000元
    • 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500元
    • 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150元
    • 多胞胎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200元

四、申报期限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员应在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90日内,由用人单位或本人到社保机构申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结论

生育保险待遇的申领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材料齐全,按时申报,以便及时享受相应的权益。

参考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官网

* 本文所涉及医学部分,仅供阅读参考。如有不适,建议立即就医,以线下面诊医学诊断、治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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