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九江新生儿户口办理流程

很高兴宝宝出世了,家庭迎来了新的生命!相信很多准妈妈和新手妈妈对于办理宝宝的各种证件觉得很繁琐很困惑!比如说户口,宝宝的身份的代表,如果没有户口,宝宝就成了黑户了!那么如何办理新生儿户口呢?下面详细解答!

入户材料准备

为确保新生儿能够顺利完成户籍登记,以下是办理新生儿落户所需的详细资料、步骤以及注意事项。

办理新生儿落户时,需准备以下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新生儿出生后应及时办理户籍登记,以确保其享有合法权益,包括教育、医疗等社会福利。

新生儿落户是每个家庭的重要事项,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并及时办理,可确保新生儿顺利享有各项社会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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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程序

  新生儿可以随父入户的措施自1998年后方实行,此政策实行前出生的儿童,原本只能随母亲户籍地入户。据了解,如果需要申办小孩随父入户江西,也可以通过以下程序办理。

  一、凡本市居民在外地已落户的未成年小孩、儿童,可申请来市随父或随母入户。如父亲是本市居民,1998年 7月22日前出生且其母亲户口在外地的小孩及1998年7月22日后属计划外出生且其母亲户口在外地的的小孩,应先在其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再到其父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

  二、凡需申请来市随父或随母入户的,须向父或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递交书面申请报告,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属证件的,可经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三、凡户口在外地的小孩申请来市随父(或随母)入户的,需具备以下证明材料:

  (一)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二)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符合计划生育的有关证明)、小孩的户口本;

  (三)父母结婚证、户口本、居民身份证;

  (四)属计划外出生的小孩,按《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需提供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四、凡被批准来市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厅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凭《准迁证》(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父母户口本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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