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产检假规定

青岛产检假规定

什么是产检呢?产检又称围产保健,是女性分娩之前的检查,其主要是运用科学手段对孕妇身体健康及胎儿情形进行检查,确保孕妇及胎儿的健康。产检假是每一个妇女职工所关心的问题,怀孕女职工按卫生部门的规定,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算作劳动时间。有定额考核的工种应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根据青岛生育保险政策规定,青岛用人单位女职员怀孕后享受孕期产检假,青岛新劳动法也有产检假规定,那么青岛产检假有哪些呢?

一、青岛产检假时间规定

1、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

2、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3、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

4、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二、产检假的计算

我国对于女职工的劳动制定了特别的保护规定:产检假,用于保障妇女的正当权益,因此,孕妇们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上诉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去医院进行正常的产检。计算方法是: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温馨提示:在不同公司不同地区有不一样的处理方法,有些公司可能需要产检证明,因为准妈妈们可以把产检的各种资料留下来,以防万一。

* 本文所涉及医学部分,仅供阅读参考。如有不适,建议立即就医,以线下面诊医学诊断、治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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