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需“先审批再生育”

辽宁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林志敏近日表示,为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同时确保地方人口政策与国家政策相适应,辽宁省正积极推进《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的立法工作。

该修正案的核心内容之一是涉及“单独二胎”政策的调整,这是国家人口政策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出生率下降等问题。

林志敏透露,目前修正草案已完成起草,正在等待省政府审订,随后将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根据计划,该条例已被列入本年度立法计划,预计将在年内正式出台。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大南指出,作为一项新政策的调整,“单独二胎”政策的实施需要一个新旧政策的衔接过程。在新政策正式生效前,超生行为仍被视为违法。

王大南建议,符合条件的家庭应在政策出台前做好生理和心理准备,避免冒险行为。即便政策生效后,合法生育第二个孩子也需经过审批程序。

关于“单独二胎”政策放开是否会引发生育高峰,王大南分析称,若审批工作从今年开始,预计在2015至2016年期间可能会出现一个短期的生育高峰。

然而,基于辽宁省当前较低的生育率,这一高峰对生育、教育等领域的影响预计有限。

辽宁省“单独二胎”政策修订工作正在稳步推进,预计将在年内完成立法并实施。政策的调整旨在促进人口结构优化,同时对社会资源的影响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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