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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心脏病的诊治专家共识

妊娠合并心脏病是指女性在妊娠期间合并或新发的心脏疾病。常见类型包括先天性心脏病、瓣膜性心脏病、心肌病等结构异常性心脏病,以及无结构异常的心律失常。此外,妊娠期也可能出现特有的心脏病,如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性心脏病和围产期心肌病。这些疾病在妊娠期由于血流动力学的改变可能导致心功能下降,进而引发严重的并发症。

包括先天性心脏病、瓣膜性心脏病、心肌病、心包病和心脏肿瘤等。这些疾病可能在妊娠期间因血液动力学负担加重而表现加剧。

主要指无心血管结构异常的各种心律失常,包括快速型心律失常(如房颤、室上性心动过速)和缓慢型心律失常(如窦性心动过缓、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性心脏病和围产期心肌病是妊娠期特有的心脏病类型。围产期心肌病通常发生在妊娠晚期或产后,病因尚不明确,可能与免疫反应或心肌应激有关。

根据心脏病的类型、严重程度和患者的心功能状态,可将妊娠风险分为低、中、高风险。高风险患者可能需要终止妊娠或在专科团队的严密监护下进行妊娠管理。

心功能评估是妊娠前和妊娠期管理的重要环节。常用纽约心脏协会(NYHA)功能分级系统评估患者的心功能状态。

妊娠前应进行全面的心脏病学评估,包括心电图、超声心动图和必要的实验室检查。妊娠期间需定期随访,动态监测心功能变化。

急性左心衰竭多表现为急性肺水肿,患者可能出现极度呼吸困难、端坐呼吸、咳粉红色泡沫痰等症状,需紧急处理。

慢性左心衰表现为进行性呼吸困难,右心衰则以体循环静脉淤血为主,症状包括上腹部胀满、食欲不振、颈静脉怒张等。

哺乳对大多数心脏病患者是安全的,但需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评估是否适宜。

建议选择安全有效的避孕措施,避免高风险患者再次妊娠。

产后需定期随访心脏科,监测心功能和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妊娠合并心脏病是一种复杂的临床状况,需要多学科团队的协作管理,以确保母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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