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生育保险怎样报销

南京生育保险怎样报销

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指南

南京作为一个大都市,许多人都享有生育保险。生育后,可携带相应报销材料到指定部门报销,较大的报销比例能减轻夫妻经济压力,让养育孩子更轻松。以下详细介绍2018年南京生育保险报销的相关内容。

报销材料

女职工

  • 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 结婚证原件
  • 独生子女证
  • 出院记录
  • 出院小结
  • 住院票据

男职工

  • 南京市生育保险零星报销申请表
  • 结婚证
  • 独生子女证
  • 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
  • 住院票据、门诊票据
  • 配偶《就业登记证》
  • 街道(乡镇)出具的无业证明

报销流程

  1. 女职工产假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费报销。
  2. 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划入参保单位账户,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职工生育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补助报销费用。

报销条件

  • 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 用人单位为职工正常缴纳生育保险
  • 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用10个月以上
  • 生育期间用人单位为职工正常缴纳生育保险

医疗费报销标准

  • 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或不满7个月早产的,报销2500元。
  • 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报销400元。
  • 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报销200元。

综上所述,本文清晰呈现了南京生育保险的报销过程。南京生育夫妻可参考本文内容,在合适时间携带报销材料到对应部门办理报销。

* 本文所涉及医学部分,仅供阅读参考。如有不适,建议立即就医,以线下面诊医学诊断、治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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