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人代孕,代孕女和男主人在一起,还要抢走孩子,做女人真的太难了!
在我国,代孕既不受法律认可也不受法律打击,就这样的灰色地带,给人们带来了很多弊端。有时候是对代孕一方有伤害,有时候则是对付款方有伤害。
这两天我看到一个案例,说的是原配夫妻没有生育能力,于是花10万请一个年轻女性来代孕,代孕的整个过程倒没什么问题。
怀孕,生产,把孩子交给付款方,代孕女拿到报酬,整个过程没啥问题,不过后面吧,代孕女却跟男主人有了不正当关系。
原配妻子发现后怒提离婚,男人也同意了,但男人以孩子跟前妻没有血缘关系为由提起诉讼,抢夺孩子抚养权。而这个时候,原配妻子已经带了三年的孩子。
按一般来说吧,既然孩子是代孕女十月怀胎所生,那关系应该是比养母更亲近的,毕竟养母是没怀过孕没分娩过,所以网友们就替前妻感到不值。
就算孩子抚养权判给了前妻,给人感觉也很像是帮着前夫和小三养孩子,毕竟这孩子跟自己没有血缘关系,除此之外,还得看着前夫和小三双宿双飞。
但如果抚养权不判给前妻吧,那曾经花了夫妻共同财产找的代孕,前妻最后啥也没得到吗?毕竟前妻也带了三年孩子了。
到这里就有一种,抚养权不管是否判给前妻,前妻都很吃亏的感觉,但愿孩子长大后好好孝顺ta的养母。
各位,你们怎么看呢?这个事情里,你们觉得孩子该归谁?
- 归代孕女
- 归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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