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和男朋友把婚给退了。原因是男方家里在武汉全款买了套两百多万的婚房,我很快就表态,彩礼、车子、三金这些我家都可以不要,但我就一个要求,婚房的房产证得加我名字。
男朋友当时一下子就懵了,眼神里有点犹豫,然后就沉默了。
我理解,这要求对他们家来说可能有点意外,但我觉得这是对我的尊重,也是我们婚姻的一个保障。
男朋友开口了:“小梅,这事儿我得和我爸妈商量商量。”他这话一出,我心里就咯噔一下。
第二天,他给了我答复,他爸妈不同意房产证加我名字。
我当时挺失望的,也有点儿气。我尽量让自己冷静点,问他:“那你怎么看?你也觉得我不该提这要求吗?”
他低着头,声音挺小的:“小梅,我知道你可能会觉得委屈,但我爸妈有他们的想法。咱们能不能别因为这事儿闹僵了?”
我一听,心里更不是滋味了,我忍着情绪说:“你觉得这是小事儿吗?这关乎我对这段婚姻的信心。你连这点都没法为我想想,我们以后还怎么过?”
之后我们的对话就很不愉快了。接下来的几天,我们都在冷战,这事儿就像根刺,扎在我们中间。
考虑再三,我还是决定分手。男朋友想挽留,可我的心已经冷了。
结婚要求男方房产加女方名字,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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