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

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

再婚家庭生育二胎政策解析

随着中国全面开放二胎政策,再婚家庭的生育二胎问题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由于各地法规存在差异,再婚生育二胎政策并未形成全国统一的标准。以下是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整理的再婚家庭生育二胎的适用情形及相关规定。

适用情形

根据现行政策,符合以下任一情形的再婚夫妻,可共同申请生育二胎,经相关部门审批后获准:

  • 第一胎子女存在严重残疾:

    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省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如果第一胎子女(包括双胞胎或多胞胎)均有严重残疾,且无法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申请再生育。

  • 再婚前一方育有两个以内子女:

    再婚夫妻中,一方在再婚前已育有(或依法收养)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可申请再生育。

  • 再婚前双方各育有一个子女:

    再婚夫妻中,双方在再婚前各育有一个子女,且离婚时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生活,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可申请再生育。

  • 新组合家庭子女为残疾儿:

    再婚夫妻中,双方在再婚前各育有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仅有一个子女且该子女为残疾儿,无法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申请再生育。

  • 婚后不孕且依法收养子女后怀孕:

    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有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可申请再生育。

  • 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

    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且家庭仅有一个子女的,可申请再生育。

  • 特殊工作岗位的夫妻:

    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或海洋深水下等特殊岗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且目前仍从事该项工作,家庭仅有一个子女的,可申请再生育。

  • 农村居民家庭:

    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且家庭仅育有一个子女且为女孩的,可申请再生育。

  • 归国华侨或港澳台居民:

    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在内地定居的港澳台居民,仅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可申请再生育。

政策解读与背景

上述政策旨在平衡人口发展与家庭需求,特别是针对再婚家庭的特殊情况提供灵活性。地方政府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有不同的细则,因此申请人需根据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注意事项

申请再生育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婚姻状况、子女情况、医学鉴定报告等文件,并通过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的审批。

结论

再婚家庭生育二胎政策体现了法律和政策对家庭特殊需求的关怀,但具体执行需遵循地方规定,建议申请人提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确保顺利办理。

参考来源

* 本文所涉及医学部分,仅供阅读参考。如有不适,建议立即就医,以线下面诊医学诊断、治疗为准。

广告若涉及加盟投资有风险,请谨慎选择

相关知识
相关百科
妈妈网 下载 孕育管家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