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果故事》 让!儿子得中举‼️
乾隆年间,北京宛平人陈鹤龄,他弟弟去世不久,弟媳就要求分家。
弟媳说:“兄长,你是男的,能经营。
我一个寡妇,孩子又年幼,所以 请分我三分之二家产。”
当时亲戚们听后都摇头,怎么能这样分?
可陈鹤龄却说:“弟妹说得有理,就这么办。”
弟媳一看这么好说话,于是又说:“别人欠咱家的外债,也应算作财产的一部分。
但我们孤儿寡母,不方便出去讨债。所以借据分给大哥你当财产,其它现金财物,归我们。”
陈鹤龄想想去世的弟弟,无奈之下,最终还是答应了。可手里大把借据也没啥用,自己越来越穷!
难道,老实人只能被欺负吗?
乾隆丙午年(1768年),陈鹤龄的儿子陈三立,竟然高中举人!
在此之前,陈家世代没有中举的人。
这简直相当于祖坟冒青烟了……
因此感叹:“天道终不负人也!”
来自呼和浩特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