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7款校服不合格!一区两所幼儿园终止办学,中小学寒假时间公布→


12月4日
广州市教育局发布了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2025年广州市中小学生校服
(含幼儿园园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
通告显示
在抽检的256款中小学校服(含幼儿园园服)中
发现了不合格产品7批次
不合格产品发现率2.73%
其中实物质量不合格3批次

(图源: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抽检校服
发现不合格产品7批次
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产品标准,经检验,发现不合格产品7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2.73%;其中,剔除纯标识不合格,发现实物质量不合格3批次,实物不合格发现率1.17%,不合格项目:纤维含量。
按抽样地点统计,生产渠道发现不合格5批次,其中实物不合格2批次;流通渠道发现不合格1批次,系实物不合格;学校渠道发现不合格1批次,系纯标识不合格。
按抽样地点统计,生产渠道发现不合格5批次,其中实物不合格2批次;流通渠道发现不合格1批次,系实物不合格;学校渠道发现不合格1批次,系纯标识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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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广州市教育局)对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生产者以及销售者,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组织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相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
一是责令生产者停止生产、销售同一监督总体产品,对库存产品进行全面清理,对已售出产品予以限期改正并主动公布相关信息;
二是通知本市的同一产品销售者停止销售或依法处置同一监督总体产品;
三是整改后拟重新上市销售的产品,需更换包装或者作出产品合格承诺标示;
四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承诺整改合格的产品实施定期跟踪抽查;
五是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者、销售者记入质量监管信用档案,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广州市教育局将全面强化中小学生校服(含幼儿园园服)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贯彻执行相关规定,在校服选用采购、质量验收等关键环节,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切实维护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为广大学生营造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花都区两所幼儿园终止办学
近日
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了四则关于幼儿园的批复信息




(图源: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广州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
一眨眼
学期已经过了一大半了
相信学生党们最关心的
应该就是什么时候放寒假了吧
根据2025-2026学年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学历
将会在2026年1月31日起开始放寒假
2026年3月2日开学
整个寒假时间是30天


(图源: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多区通报校外培训违法违规案例
近日
多区通报了
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一、广州市荔湾区晓*优居民服务有限公司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案。该机构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荔湾区教育局对其作出责令停止举办、退还所收费用,没收违法所得19037.62元,罚款38075.24元的行政处罚。
二、广州思*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荔湾分公司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案。该机构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荔湾区教育局对其作出责令停止举办、退还所收费用,没收违法所得40129.91元,罚款80259.82元的行政处罚。
三、广州*学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白云分公司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案。该机构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白云区教育局对其作出责令停止办学、没收违法所得5992.5元、罚款5992.5元的行政处罚。
二、广州思*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荔湾分公司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案。该机构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荔湾区教育局对其作出责令停止举办、退还所收费用,没收违法所得40129.91元,罚款80259.82元的行政处罚。
三、广州*学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白云分公司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案。该机构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白云区教育局对其作出责令停止办学、没收违法所得5992.5元、罚款5992.5元的行政处罚。
四、广州思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百信分公司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案。该机构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白云区教育局对其作出责令停止办学、没收违法所得21299.29元、罚款21299.29元的行政处罚。
五、广州启*文化有限公司、广州思*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和广州因*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这三家机构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规定。
五、广州启*文化有限公司、广州思*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和广州因*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这三家机构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规定。
黄埔区教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规定,对上述机构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广州启*文化有限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191837元,并处罚款383674元,罚没总额达57万余元,为本次处罚力度最大的案例。广州思*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56277.26元、罚款191342.68元。广州因*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2138元、罚款2138元。
六、广州市越秀区公布了一起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广州学*好科技有限公司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案。该机构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规定,越秀区教育局对其作出责令停止举办、责令退还所收费用、罚款77280元的行政处罚。
七、广州市番禺区通报两起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一是广州市番禺区*乐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管理混乱案。该机构已取得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违规聘请外籍教师开展教学活动,并存在体罚学生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番禺区教育局对其作出警告、退还所收费用19904.57元、没收违法所得15642.63元的行政处罚。
二是广州市番禺区*智慧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违法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案。该机构取得的是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擅自变更办学类别,于2025年2月至2025年5月对18名中小学生开展了学科类培训。根据相关规定,番禺区教育局对其作出警告、退还所收费用14734元、没收违法所得28611.76元的行政处罚。
七、广州市番禺区通报两起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一是广州市番禺区*乐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管理混乱案。该机构已取得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违规聘请外籍教师开展教学活动,并存在体罚学生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番禺区教育局对其作出警告、退还所收费用19904.57元、没收违法所得15642.63元的行政处罚。
二是广州市番禺区*智慧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违法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案。该机构取得的是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擅自变更办学类别,于2025年2月至2025年5月对18名中小学生开展了学科类培训。根据相关规定,番禺区教育局对其作出警告、退还所收费用14734元、没收违法所得28611.76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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