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子收6.6万彩礼不愿领证男方起诉退还# 法院:同居生活近10个月,酌情返一半
🎈9月25日(发布),贵州黔西南州,女子收6.6万彩礼办婚礼后不愿与男方办理结婚登记,男方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女方退还彩礼。法院:两人共同居住、共同生活近十个月,酌情支持女方返还男方彩礼3.3万元。
✨既然办了婚礼就应该要登记结婚的,不要这种关系也不能算是合法的夫妻呀。真理解不了,女方如果不愿意登记的话为什么要跟男方办婚礼,而且还共同生活那么久。男方这个请求也是挺合理的,毕竟人家也是想要一个合法的妻子。我觉得如果不想结婚就不要收别人的彩礼,也不要办婚礼,不要为了结婚而结婚,到头来过不下去两个人都痛苦。
姐妹们,你觉得这个彩礼应该返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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