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一年内因迟到被扣20万元工资#【公司扣除员工大量工资,法院认为不
#员工一年内因迟到被扣20万元工资#【公司扣除员工大量工资,法院认为不合理】很多公司都会采取扣工资的方式来惩罚迟到的员工,但是上海一名员工在一年内被扣了超过20万元的工资,这个惩罚力度是否合理呢?
江某在2019年9月17日入职了一家医疗公司,从事内勤工作。公司的考勤制度规定,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未经批准无故缺勤超过60分钟以上会被算作旷工一天。每个月累计迟到和早退时间在10分钟到30分钟之间的,会扣除当月工资的1%。每个月迟到超过3次的话,从第4次开始每迟到1次就算旷工1天,员工每旷工1天,会扣除当月工资的8%。
在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公司根据考勤记录实际扣款总计超过20.9万元。江某不接受这种扣款方式,向劳动仲裁提出申请,认为公司没有合理理由扣除他的工资,并要求支付这一年内的工资差额。劳动仲裁支持了江某的诉求,但是公司不同意仲裁结果,将此案提到了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要求不支付。
黄浦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公司可以通过规章制度规定扣除迟到员工未提供劳动时间对应工资的一部分,但是公司行使管理权力也应该合理和善意。公司明显扩大了违纪结果和加重了违纪责任的规定是不合理的,不能作为公司惩罚员工的依据。
具体到这个案件,医疗公司本身没有罚款的权利。如果为了惩罚而多次扣除工资,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也不符合正当性。因此,根据缺勤时间扣发相应工资是更加公平和合理的。
结合江某实际的缺勤时间,进行计算后发现,江某应该被扣除的工资只有1.2万元左右。但是双方都一致认可,江某实际被扣除了超过20.9万元的工资。所以,法院判决公司支付江某在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的工资差额,共计19.6万元左右。
一审判决后,双方都没有提起上诉,所以该判决已经生效。(参考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