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好好保管自己的车钥匙啊!听说有一对姐弟,姐姐叫小尹,弟弟叫小梁。他们住在一起,可是有一天,小梁偷偷地拿走了放在客厅的姐姐的车钥匙,然后自己开着车外出了。不料在途中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导致了几个人的死亡。交警认定是小梁全权负责。可是死者的家属不满意,他们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梁赔偿损失,并且要求车主小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小尹为自己辩解,说她对弟弟的私自拿车钥匙毫不知情,所以不应该承担责任。不过,广东江门新会法院审理认为,小尹作为车辆的所有人,在明知道弟弟没有驾驶资格的情况下,却随意把车钥匙放在客厅里,没有尽到妥善保管的责任,所以在车辆保管方面存在过错。因此,根据超出强制保险赔偿限额的损失金额,法院酌定小尹应承担30%的赔偿责任,而小梁则应承担70%的赔偿责任,金额高达95万余元。
来自西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