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产假多少天2017

法定产假多少天2017

2017年法定产假相关信息

产假定义及基本保障

产假是劳动法赋予女性的重要权利保障,女性在生产期间可正常享受薪资补助。产假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延长至四个月,我国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产假天数规定演变

  • 2011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拟将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生育流产医疗费用由单位支付。
  • 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产假分类及具体天数

  1. 产假:98天 + 15天(难产)+ 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2.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若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地区有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批准其产前假。
  3.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4.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综上所述,我国对女职工产假有明确且逐步完善的规定,保障了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权益。

参考权威站点来源:可查阅国务院相关政策文件及劳动法规相关官方网站。

* 本文所涉及医学部分,仅供阅读参考。如有不适,建议立即就医,以线下面诊医学诊断、治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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