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怎么说了,警察不作为吗??
这几天网上一直在报道辱母杀人案,里面说警察不作为,当事人无望动手了,今天看到了这一幕,不知道该怎么说,这个是个小楼盘,四栋27层的楼,每层八户人家,也就八百多户,还是期房那种,开发商开盘三年多交房,购房者大都是周边辛苦的工人农民或者是附近县市为了孩子娶亲结婚而买的人家,说白了都是普普通通的人,不是什么富贵人家,当初开发商为售房宣传的天花乱坠,后面问题多多,导致双方矛盾层出不穷,下面慢慢说问题
1,由于是期房,开发商程诺首付按照国家政策三成,后面签合同时必须交清除房款尾数外房款的一半,另外再收取手续费500元
2.最初的购房意向合同和后面的合同不同,面积和价格均被改动,面积比当初宣传和意向合同少,但是物业费却按照宣传的收取
3.开发商程诺包办银行贷款和房产证,后面银行贷款分批办理,只办理了部分,上图就是后面开发商无法办理贷款,购房者又无力一次结清房屋尾款,被开发商私自停水停电封户造成的冲突,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期间住户到水务,电力,燃气,信访办,市政府多次反映,多次报警无果,每次无论向任何单位反映或报警,都是一句会了解情况尽快解决,后面没了……跑题了😜只有部分人员办理了银行按揭,而且与银行签的合同还是后面很久才拿到,也仅仅是合同草本,并且领取合同收费100元,没有任何收据,问了就是开发商打点关系用了,一次性结清房款的目前只有一纸收据,所有购房者没有任何正规发票,并且只有少部分按揭用户因为银行的关系拿到了合同草本,其余人都是只有一纸收据,用户到房管局咨询,房管局回复合同草本可以算作房屋备案,收据不做任何证明,更不用提房产证了,压根没人见过
4.交房时,物业公司是开发商的,符合交房资格的想要拿到交房通知书,需要向开发商交手续费和装修押金2000元,然后开发商才会给你交房通知书,拿到通知书去物业需要缴纳物业费一年且按照豪华小区物业费收取,远超当地物价局规定,还有什么电梯费,公摊费
来自南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