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365日,节假日都要被剥夺回娘家的权利我是一个外地人,嫁到广州,以往的工作都是996,几乎不能怎么回娘家,非常想再法定节假日回娘家。但是婆婆规定年三十,初1-初3,初5-初5,中秋都要在婆家过。而婆家的又非常会找日子,5.1生日,10.1结婚周年纪念日,意思我又回不了娘家。现在最奇葩的就是清明,选择4.4日假期中间那天去拜山,说实在,我真的想爆粗。不知道什么人来的,那么奇葩的。那意思就是我永远不用回娘家了,就在婆家就可以,是这个意思吗?还说如果我不去拜山,当没有我媳妇。呸,如果你当我是个人,你们定时间的时候,怎么不问一下我,有尊重我这个媳妇?有尊重我这个人?放假的日子就这么多,那你意思我什么时候可以回家?那么多个节假日就端午吗?
来自广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