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离婚冷静期街头杀妻被判死刑
4月25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女子离婚冷静期内被丈夫当街捅杀案”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赵留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潇湘晨报此前报道,小玲透露,小霞为赵留超生了一儿一女,十多年的婚姻里,她在外辛苦工作,省吃俭用,为赵留超买车,花费百万为赵留超一家在河南老家购置房产,回到家还要为赵留超洗衣做饭,“赵留超稍不如意,就是一顿打,姐姐身上都是淤青。”
“赵留超同意离婚后,我姐同意将房产留给孩子,并且给他40万元,就是个骗局。”小玲称,离婚冷静期间,赵留超不肯离婚,多次扬言威胁,以家人相威胁逼迫小霞见面。然而带着五男一女赴约的小霞,还是倒在了血泊里。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留超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三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赵留超主观恶性大,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应予严惩,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离婚冷静期觉得因该取消真的没必要,要是离婚有冷静期那结婚是不是也因该有个冷静期呢?不然进去简单出来难,什么婚姻自由,觉得也没什么自由的?
你们怎么看待这件事情?你们觉得离婚冷静期怎么样?
来自呼和浩特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