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结婚一年多,小孩五个多月。我自怀孕后没工作,男方事业单位,2000多工资,从来没有拿过钱家用,也没有给孩子花过一分钱,家里所有的开支都是我一个人在承担,住房,车子都是我的婚前财产,男方在婚姻期间还多次问我要钱花,前前后后给过十多万。目前我们刚开了一个中医馆,我是法人,男方在经营,我出资五万。因男方性格问题,一丁点的事就大吵大闹,每天从早到晚都在吵,让我很烦。男方有很多小额贷款用于他个人消费,我有一个月六千多的房贷都是我一个人在还,我还在他手机里发现了他去嫖娼多次转账记录,其中一个人十四次五千多,让我很寒心,想离婚。咨询:我想要孩子,想男方出抚养费,并且分担婚姻期间一半的费用以及偿还给我要的钱,可以吗,有没有律师?
来自唐山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