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个,就叫破财💔
清代乾隆年间,河北献县有个小吏王某,专门耍笔杆子帮人打官司,趁机敲诈勒索他人财物😰。但奇怪的是,王某每得到一笔不义之财,必然有另一起意外事故来破财。[汗]
当时衙门旁有个城隍庙。有天晚上,庙里的道童听见大殿里有两个官吏拿着簿子在对账。其中一个说:“那家伙今年搜刮的钱财可真不少,😎得想个办法让他损耗损耗。”另一个说:“只要一个翠云,就够他受了![阴险]不用那么麻烦。”可是翠云是谁,要破财的又是谁呢?
不久,县里青楼就来了一位翠云。小吏王某立刻就被迷得神魂颠倒,[晕]在这个翠云身上花掉了九成不义之财,而且还染上一身恶疮![吐]四处治病,又把剩下的积蓄全部花光了。王某最终发狂暴亡,连买棺材的钱也没有![弱]
所以你看,《大学》中说:“货悖而入者,亦悖而出。”以不正当方式得来的财物,最终也会以不正当的方式消耗。这就是明证!🙏🙏🙏
来自呼和浩特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