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催!为了买房领了离婚证后,我和我老公共同出资首付买房。。。。
我妈用我的名字在老家买了房子,有贷款,在武汉这边无法贷款。为了买房,我和老公去领了离婚证。我的首付掏的比他多10万吧。武汉的房价你们可以想一下2.3w。购房合同上只写我老公一个人的名字,后又复婚,这算他个人的婚前财产。年底交房,我要求拿着购房合同和结婚证去公证处公正为夫妻共同财产。我老公冲我又吼又叫,不愿意加我的名字。口头承诺假如离婚了肯定会分我一半房产。他说想加名字,每个月掏一半房贷5000。我一个人才挣7000,还要管我女儿的吃穿用度。这样的老公算男人么?万一他有外遇,他只有这一套房,要住,他会不会把我房子给我一半才怪,难道让我领着我女儿拿不到一毛钱滚蛋?我闺蜜老公婚前买的房子主动加了我闺蜜的名字。我同学婚后全款买的房子,写了他老婆一个人的名字。我老公可能觉得我太矫情,太计较?我只是要婚姻的一份保障。我女儿的阿姨费我没钱掏,那我怀孕1年喂奶10月,这男人操过心吗?
- 是我要求加名字太过分了吗?
- 我老公太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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