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在快递站上班忙得不得了,也交叉着一些琐事。一刻也不想上班了,我提前一个月给老板说过年就不上班了,一直上到年二十三。走的时候还说初八开门,让我还去,等找到人了让我再走。我不想去,本来三个人上班,其中一个说人家回老家过完十五才去上班。就让我和另一个员工一人一个店,要连续一星期从早上八点半上到晚上七点半。我肯定不乐意了,既然就决定走了就没必要再去了。现在还想着找什么借口不去呢!想着还要继续找工作心里又有些烦躁,要照顾孩子还要考虑上班时间,哪有那么美的事,总要有取舍的,唉!慢慢找吧
来自洛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