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一男子婚内赠“小三”30万余元,被原配起诉追回】
近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深圳男子小乙与妻子小甲在夫妻关系存续期内,长期与小丙保持婚外不正当男女关系,并以多种方式向小丙赠与较大数额的金钱、物品、旅游费用,小甲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丈夫的赠与行为无效,并判令小丙返还共 317592 元及利息和旅游开支 11570 元。
龙岗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一方与婚外第三者长期维持不正当两性关系,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大量夫妻共同共有财产赠与婚外第三人,不但有违公序良俗,并且损害了夫妻的共同利益,其行为无论从性质还是处分权限而言,均应认定为无效,对于夫妻一方给予婚外第三者的夫妻共同财产,受侵害的夫妻另一方有权要求全额返还。
总结:渣男该死;别当小三,小心被白piao。。。。。。
来自东营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