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幼儿园一个班多少人?▼
深圳幼儿园《设立标准》规定——
幼儿园办学规模:
不宜超过12个班每班幼儿人数:
◇ 小班不得超过25人
◇ 中班不得超过30人
◇ 大班不得超过35人
◇ 混合年龄编班不得超过30人
全日制幼儿园每班至少配备2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或者3名专任教师,寄宿制幼儿园应在全日制幼儿园基础上每班增配1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
全体教职工与幼儿比应不低于1:7,
全体保教人员与幼儿比应不低于1:9,
全体专任教师与幼儿比应不低于1:15。
你家娃的班级“超标”了没?
来自深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