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警告!广州两区教育局最新通报→
花都区2024年校外培训违法违规情况通报
为坚决贯彻落实“双减”政策,严厉打击校外培训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巩固“双减”工作成效,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持续规范治理校外培训行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校外违法培训行为。现将花都区2024年校外培训违法违规情况通报如下:
一、广州X知教育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花都区教育局对其作出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罚款500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广州市花都区X雅书画工作室,在未获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租用场地、招收学生开展培训,花都区教育局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取得办学许可证后方可继续经营。
三、广州市花都区越秀臻裕府XX栋204房罗XX,在居民楼内组织开展线下学科培训,花都区教育局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行为,退还所收费用。
四、广州市花都区X城X语,利用托管班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花都区教育局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行为。
五、广州冠X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超范围办学,在许可范围不含学科类培训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花都区教育局已责令其整改,并提交书面报告。
下一步,花都区教育局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培训行为,不断巩固全区校外培训监管工作成果。
天河区教育局关于五起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情况通报
近期,天河区教育局依法持续规范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辖内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办学;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及时核查违规竞赛、违规培训的线索,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培训行为。现将五起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广州市天河区南**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超出办学许可范围,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条等的规定,天河区教育局对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31840元的行政处罚。
二、广州*启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审批,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提供学科类培训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等的规定,天河区教育局对其作出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罚款283964元的行政处罚。
三、自然人程*未经审批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提供学科类培训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等的规定,天河区教育局对其作出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罚款44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自然人杨*妹未经审批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提供学科类培训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等的规定,天河区教育局对其作出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罚款48000元的行政处罚。
五、广州市天河区*大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超出办学许可范围,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活动,经检查发现后,该司全额退还学生所收费用336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条等的规定,天河区教育局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
下一步,天河区教育局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培训行为,不断巩固全区校外培训监管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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